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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
书籍盘点制度
发布时间:2014年05月15日
书籍盘点制度
1、库房定期盘查,一年两次(上半年6月30日至;下半年12月30日前)。
2、打印书籍盘点表,认真清查,如实记录。
3、盘点数字要写清楚,不可潦草让人混淆。
4、认真统计,做到账、物相符。
5、由综合科相关人员复查后,初查人和复查人应在盘点表上签字,以示确认。
6、盘点表确认无误后,复印3份,一份由复查人保管,一份交领导处,初查人留原始稿件待备。